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
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以下简称“云南分所”),地处云南省西双版纳州首府景洪市,是从事南药的引种栽培、开发利用及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的收集与保护研究的公益一类研究所,成立有“濒危药材繁育国家工程实验室”和“西双版纳傣药南药重点实验室”,也是国家级科普研学基地。
官方网站:https://www.yn-implad.ac.cn
诚聘各学科优秀人才加入,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不含在校期间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海外或港澳台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含本人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及毕业后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应于2026年1月至2026年7月间取得学历学位,且可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卫生健康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原则上不得为单位在职职工的直系亲属;
8.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4)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云南分所计划招聘1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注: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须与我单位联系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8日。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术成果清单、代表作、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学历学位上传学信网证明材料代替、获奖证书、未参保缴费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ynfszp@126.com,邮件标题及打包材料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
注:未参保缴费信息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获取,具体路径为:首页“社保查询”模块,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服务列表—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选择参保地区(学校所在地区、生源地及云南地区)进行查询—若未参保,请下载相应结果或截图查询结果,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参保地及“无法打印个人参保证明”(如在多地参保,请保存相应地区查询结果)。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基本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收到邮件通知,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可进行笔试,比例不足的需经云南分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或视情况取消岗位。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的不列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比例不足3:1时则经云南分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实际进入面试环节人数面试,比例不足2:1的岗位取消招聘。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有应聘人员面试当天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
2.体检由招聘单位集中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4.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由云南分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云南分所党委会及药植所北京总所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的,将根据云南分所党委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发布补充公示或取消招聘。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不畅无法联系或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未尽事宜可咨询药植所云南分所人事科。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691-2161706
通讯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威大道138号
邮政编码:666100
电子邮箱:ynfszp@126.com
附件1.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docx
附件3.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诚信承诺书.docx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
2026年4月8日